北川羌族自治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
2017年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2017年我縣決定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6名(詳見附件1)?,F(xiàn)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www.xiayaca.com) 發(fā)布。
一、選調范圍和對象
面向縣外公開選調符合本公告和《北川羌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的教師。
二、選調崗位
本次選調縣外中小學教師共6名,其中初中政治1名、生物1名,小學語文2名、數(shù)學1名、英語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回避的有關規(guī)定。
3.身體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
4.在編在職教師。
5.崗位具體條件見附件1。
6.選調后,自愿在北川工作滿最低服務年限5年。
7.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7年 7月14日。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人事考試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有法律法規(guī)政策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
7.本縣在編在職教師。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7年7月14日-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報名地點: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4樓10號),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永昌鎮(zhèn)云盤北路24號。
3.報名方式:本次公開選調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報考者登錄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www.xiayaca.com),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詳細了解選調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jù)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公開選調中限報一個崗位。如實、準確填寫《北川羌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職教師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
報考者攜帶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教師資格證、《報考信息表》(一式一份)、在編在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和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進行現(xiàn)場報名。以上證書和資料不齊全的,不予報名。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的資格初審、面試前的資格復審、考核時的復核和辦理聘用手續(xù)時的審核確認。在招聘的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報考或聘用資格一律無效,且責任自負。
(三)領取面試通知書
經(jīng)資格初審合格者,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忌救藬y帶身份證于2017年7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在北川羌族自治縣教育和體育局人事股(4樓10號,地址:北川羌族自治縣永昌鎮(zhèn)云盤北路24號)領取面試通知書。不再電話通知。
五、面試
本次公開選調面試采取試講和綜合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總分100分,試講滿分100分,占總分的60%;綜合面試滿分100分,占總分的40%。
每個崗位選調人數(shù)與實際報考人數(shù)之比1:1即可開考,未形成競爭的,面試總分需達7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不予選調。
(一)試講。時間為2017年7月19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試講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試講,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試講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試講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綜合面試。時間為2017年7月20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在試講當天持本人《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點參加綜合面試,因相關證件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而影響綜合面試的一切責任由報考者自行負責。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綜合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按照試講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3確定綜合面試人選,參考人數(shù)為1:3以下的,仍視為有效,以實際人數(shù)參加綜合面試。
(三)成績公布。報考者面試成績和體檢人員名單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公告。不再電話通知。
五、體檢
(一)根據(jù)選調崗位人數(shù),按照報考者面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面試總分相同的,以試講成績高低的順序確定名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tǒng)一組織,具體時間和集合地點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公布。
(三)肝炎項目和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標準執(zhí)行,其他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首次體檢不合格的,經(jīng)本人申請,可復查一次,復查申請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日內提出,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選調單位確定。如需遞補,經(jīng)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按照招聘崗位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體檢人員。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因懷孕申請延期檢查部分體檢項目后又主動放棄補檢的考生所出現(xiàn)的空缺及補檢不合格,不再遞補。
(五)體檢所產(chǎn)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六、考察
主管部門、選調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實地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核實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
對考察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xiàn)的空額是否遞補,由主管部門、選調單位確定。如需遞補,擬遞補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并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公示
對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選調人員,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公示。公示期限為5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xù)前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
八、辦理手續(xù)
經(jīng)公示無異議者,由縣教育和體育局、縣人社局、縣委編辦辦理選聘手續(xù)。
九、其他事項
(一)請報考者報名前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并對照公告和選調崗位的具體要求,審慎選擇與自身條件完全相符的崗位進行報考。
(二)本次選調有關調整、補充、提示及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有關事項均在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查看。因不主動、不及時查看綿陽人事考試網(wǎng)的相關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報考者本人負責。
(三)請報考者在整個選調工作期間(考試時除外)必須保持所留電話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應及時主動告知選調單位和主管機關。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lián)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四)身份證、面試通知書是報考者參加面試、體檢等各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在整個選調工作中報考者須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證)。
十、選調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我縣公開選調縣外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要接受紀檢、監(jiān)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謹徇私舞弊。
(二)在選調的任何環(huán)節(jié),若有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jīng)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工作人員,原則上實行回避。
選調單位負責人和選調工作人員在辦理選調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十一、本公告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聯(lián)系電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816-4823175
縣監(jiān)察局:0816-4821390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選調縣外在職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北川羌族自治縣2017年公開選調縣外在編在職中小學教師報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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